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

行動升級!!!

尋日收到財仔寄嚟封大字信, 當然就更係: 欠債還錢啦!!!  封信仲要係冇ATTENTION, 好明顯係比我地, 而唔係比個工人!


睇嚟, 好似就嚟嚟料喇! 


真係好想好想新嗰個工人快D到, 抄九左而家嗰個, 因為睇見佢個樣都唔開胃!


2 則留言:

  1. 如果你收到信, 你就應該攞埋封信去警局備案先.
    [版主回覆10/24/2010 16:03:00]我諗警局未必受我, 因為人地都只係寄信嚟, 又冇做過D咩!
    佢打嚟又冇來電, 再加上我而家又飛左線去個不明來歷嘅電話到, 所以好難同人講我有幾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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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你都可以照備案先架, 為咗一家嘅安全, 你去一去攪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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